文╱何傳坤
文化資產是城市能否永續經營發展的資源,也是反映一個城市存在的文化價值,而創意則是城市規劃者及公民如何辨識、管理並開發這些資產的主軸。易言之,城市的文化資產是歷史、工業與藝術遺產,包括有形的建築、都市景觀或地標,還有無形的地方與原住民的生活傳統、節慶、習俗、傳說、嗜好與熱情。尤其不能忽視業餘的文化活動,如隨處可見的傳統食物與烹調、休閒活動、服飾和次文化。無形遺產中也少不了展演與視覺藝術,特別是近幾年掀起全球一陣熱的新興「文化產業」。本文撰寫的目的是檢視臺灣自新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之後,各城市的有形資產經營管理的現況及文化資源再利用是否營造出蘭德利大力提倡城市生活圈的創意氛圍(creative milieu),並提出一些初步建議,望能早日催生臺灣的「創意城市」。
關鍵字:文化資產、創意城市、文化資產再利用
(館訊第277期)........................................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