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圖/蔣正興
我國地震震度分級,是沿用日本1936至1948年使用的震度分級,在921地震後經地震專家學者檢討,於2000年首度修改震度分級,新增 400gal(cm/s2)以上為震度7級。後又考量2016年美濃地震與2018年花蓮地震的震度分布與災害區域分布,以及「高震度、低災損」情形,中央氣象局乃擬定修改震度分級,氣象局參考了日本氣象廳(JMA)、美國地質調查所(USGS)地震震度分級制度與計算方法,以及國內學者的相關研究,一併考量最大地表加速度(PGA)與最大地表速度(PGV)來計算震度值,重新擬定我國地震震度訂定方式,擬將震度階調整為10級,預計在2019年下半年公告實施。
關鍵詞:地震分級、最大地表加速度、最大地表速度
(館訊第381期).....................................詳全文